柴桑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

来源:中国柴桑区网 发布时间:2025-12-31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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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柴桑区关于支持企业绿色转型推动产业集群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区直及驻区相关单位:

《柴桑区关于支持企业绿色转型推动产业集群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12月31日


柴桑区关于支持企业绿色转型推动产业集群

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立足绿色转型发展方向,着力构建柴桑特色的绿色循环制造枢纽,加快形成具有区域特色和竞争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以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为目标,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聚焦我区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坚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超前布局未来产业并举,强化政策引导和要素保障,推动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为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企业绿色转型

落实《江西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推动企业向绿色化转型升级,争创省级零碳园区。

1.支持企业绿色发展:以贴息或奖补的方式支持企业实施节能、节水、节材、降碳、减污、减排、增效、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低碳改造项目。对项目完工并完成节能验收后的绿色低碳改造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水平达到行业标杆或行业先进值且较改造前提升了3%~5%(含)、5%~8%(含)、8%以上的,最高分别奖励15万元、30万元、50万元。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水平情况以经节能审查机关和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后的节能验收报告为准。[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水利局]

2.支持创建绿色标杆: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项目的工业企业(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设计产品),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5万元;对当年评为省级、市级节水型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水利局]

3.支持数智赋能升级:引导链主企业打造特色型、行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对省级认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建设单位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国家部委认定的工业互联网专业平台、特色平台,给予建设单位一次性奖励50万元。鼓励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按核定投入额的80%给予每家最高5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区工信局、沙城工业园区管委会]

4.强化金融物流支撑:以多元化金融工具引导资源配置,统筹资金用于物流体系建设和规上货运企业培育,以物流体系升级打通关键环节,形成"金融+物流" 双轮驱动的长效支撑机制。[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区产投公司]

(二)壮大新材料(金属)产业集群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和《江西省产业集群提能升级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对我区重点培育的省级产业集群——新材料(金属)产业集群中的资源循环利用生产型企业给予支持,推动集群化发展。

5.支持集群企业发展:对实际产值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企业,给予其产值1.4%的产业扶持;对实际产值超过2亿元(含2亿元)的企业,给予其产值1.7%的产业扶持;对实际产值超过3亿元(含3亿元)的企业,给予其产值2%的产业扶持。[责任单位:沙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工信局]

6.支持引入上下游企业:鼓励集群内企业引入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如引进的企业升规成功,则给予招引方奖励2万元,单家招引方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统计局、沙城工业园区管委会]

7.支持集群企业创新:对当年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三)前瞻布局未来产业

依据《江西省未来产业培育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在时空信息(北斗惯导)、未来健康(脑机接口)、智能终端等领域的发展基础,前瞻布局未来产业。

8.支持高端人才创业:在落实人才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给予E类(博士)及以上人才来区创办(或合资创办)企业,提供物理空间支持。[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区工信局、沙城工业园区管委会、区产投公司]

9.支持企业升规入统:对未来产业中进规的工业企业,自入库年起分三年给予10万元奖励(三年比例为3:3:4)。对成功认定为战略性新兴企业,再奖励5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等]

10.支持多元金融赋能:设立未来产业科创基金,投早投小,用于支持区内相关企业发展。积极运用各类金融产品,支持企业初期孵化及成长阶段发展。[责任单位:产投公司、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区工信局]

11.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对当年认定为省级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12.支持开放合作交流:对区内企业经报备同意举办的未来产业领域全国性峰会、博览会、展览会,给予承办单位一次性5万—10万元的补贴。[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协同联动。区工信局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形成推动产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做好政策宣贯。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解读政策措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三)严格资金管理。政策奖补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总额控制。各责任单位要规范申报、审核和兑现流程,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透明。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

本意见自2026年1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具体由区工信局会同区直有关部门负责解释。省、市、区同类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奖励原则享受。本意见施行过程中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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